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程单的管理新规定,电话销售服务中心对邮寄行程单业务做如下调整:从即日起,凡在国航电话销售服务中心购票的旅客,我们需在您所有旅行结束后,方能为您邮寄行程单,收到后请您妥善保管。如需退票,则行程单需寄回。